低壓阻燃電纜,現階段應用較多,例如:高壓電纜、隔離電纜、高溫電纜、計算機電纜、信號電纜以及建筑用電力電纜、船用電纜等。它們都是由單股或多股導線和絕緣層組成,用來連接電路、電器等。不同的用途、不同的結構形式、不同的溫度、不同的絕緣材料組成等承受過電壓的能力和連接方法等眾多優點,都應符合標準要求。
電纜安全要求:1、電纜線相互交叉時,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。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,最小允許距離為0.25m。
2、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,如有隔熱措施,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離分別為0.5m和0.25m。3、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,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。4、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,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;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,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。5、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.25~0.5m;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,一般不應小于0.7m,并應埋在凍土層下。6、直埋敷設電纜的接頭配置,應符合下列要求:1 接頭的連接盡可能靠近或與地下建筑物的基礎,以及埋設電纜的局界地電位差,否則應采取有效的措施。保護管的轉彎處應采用自然通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