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氣裝備用電纜應與熱力管道、臭氧絕緣、電氣、多芯電力電纜等有密切的關系。對電纜的接線要求1、電纜線相互交叉時,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。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,最小允許距離為0.25m。2、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,如有隔熱措施,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離分別為0.5m和0.25m。3、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,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。
4、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,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;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,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。5、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.25~0.5m;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,一般不應小于0.7m,并應埋在凍土層下。6、直埋敷設電纜時,應防止電纜扭傷和過分彎曲,電纜彎曲半徑與電纜外徑的比值不應小于下列規定:紙絕緣多芯電力電纜,鉛包15倍、鋁包25倍。電力電纜敷設前應檢查電力電纜的型號、規格及長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,是否有外力損傷。低壓電力電纜用1000V兆歐表搖測絕緣電阻,絕緣電阻值一般不應低于10MΩ。三芯電纜應分別測量每一芯線對其它芯線及外皮的絕緣電阻。四芯電纜一般用500V兆歐表,每芯對外皮絕緣電阻值一般不應低于0.5MΩ,最大不低于50MΩ。用2500V兆歐表搖測,芯線對地絕緣電阻值一般不應低于400MΩ。電氣試驗:電纜絕緣電阻的國家標準,新電纜一般不應低于0.5MΩ,運行中的電力電纜一般不應低于1MΩ。